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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
关于广东化学考生的科学素养
1、高中课程改革第一批四个实验省,其他三省都在毕业会考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广东省没有,但高考设立文科基础/基础基础考试(考试性质属于水平考试)。
其他省的理科生考理科综合(物理4模块、化学4模块、生物4模块),高考理科共考12模块。广东省按广东省高考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研[2005] 7号)文件规定:化学科高考考试内容(即命题范围)不会超过6个模块。(当然物理或生物科不会超过6个模块)
请大家认真从课改实践中总结并进行分析:广东省理科生的科学素养发展状况?
2、若化学科高考考试内容(即命题范围)达不到6个模块。(如其他理科考6个模块)化学科从高一到高三在学校的课时安排是否受到影响?
从测量学的角度分析,合成总分的权重与考试内容正相关。考不到6个模块的科目与考6个模块的科目受重视的程度是否一样?
有何意见建议,请发邮件到W138138@126.com 。谢谢!
背景材料:
教育部《普通高中化学教学标准》中建议
普通高校招生化学科的考试内容对于报考不同专业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报考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专业的学生,最多不超过3个模块;报考理工类专业的学生,最多不超过4个模块;报考化学及其相关专业的学生,最多不超过6个模块。
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
普通高考改革方案
《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2006年4月30日正式公布。(要点:对于化学科)
(1)文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化学学科课程标准必修课程的化学1、化学2和选修课程的化学与生活模块。
(2)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化学学科课程标准必修课程的化学1、化学2和选修课程的化学与生活模块或化学与技术模块。
(3)专业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课程(部分)内容。
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研[2005] 7号)文件
“理工科发展倾向的学生,选择修习“物质结构与性质”、“化学反应原理”、“有机化学基础”和“实验化学”4个模块,并且在老师的指导下自学“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2个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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